发布时间:2024-10-30 16:25:48 来源: sp20241030
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布第二轮第六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一大批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据了解,收到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后,相关地区和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将督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建立政治监督台账、跟进整改进度,实地走访推动解决问题,审慎精准开展追责问责,确保整改工作走深走实。
河北省纪委监委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收到督察组反馈的问题后,加强与驻在单位日常沟通联络,通过参加厅党组会、厅务会、专项工作会、组织调度会等方式,了解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形成政治监督台账,督促驻在单位每月定期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围绕监督中发现的突出共性问题,通过制发通报函、提醒函、督办单等方式,督促驻在单位尽快落实好整改工作。
“针对督察反馈指出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中部分工程进展缓慢等问题,及时召开调度会,就建立完善制度、强化工作举措、加强督导调度、强力推进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河北省纪委监委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介绍,纪检监察组先后多次联合相关职能单位、雄安新区纪工委监察组等工作人员深入13个点位进行实地走访,与生态环境系统基层党员干部交流,共发现问题6个,及时向当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通报。
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将第二轮第六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涉及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整改的14项任务列入政治监督台账,明确责任清单,每月定期调度,并及时跟进监督督察交办的2825件群众信访问题办结情况。
聚焦重点问题,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以“四不两直”的形式,深入呼和浩特、包头、呼伦贝尔、乌海等地,对整改办理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在呼和浩特市班定营三期污水处理厂、包头市包铝尾闾工程三道沙河入黄断面调研运行及出水情况,赴通辽、兴安盟等地实地查看尾矿库等生态领域安全风险排查落实情况,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督促有关职能部门、盟市认真对照查找、举一反三整改。
收到督察组移交的3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后,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及时成立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问题追责问责工作专班,深入调查核实,认真厘清责任,区分不同情形,审慎精准开展追责问责。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已对17家相关责任单位、3家企业和79名责任人开展严肃追责问责。
在严肃追究责任的同时,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深入推进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多次派员前往相关综合监督单位实地督导检查,定期调度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并安排专人负责协调督察事宜。同时,督促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建立督察整改销号机制,严格实行清单化调度机制,围绕43项整改任务,制定了180条整改措施,并及时跟进监督整改任务完成情况。(中国纪检监察报记者 张驰) 【编辑:房家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