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0 00:16:50 来源: sp20241110
中新网 北京11月22日电 (记者 陈杭)北京拟强化京韵农味的文化资源保护和市场培育,加强对农业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村镇文物资源的挖掘、保护和利用,加强对民间习俗、民族节庆等文化资源的研究阐释和活态利用,有效对接现代消费需求,通过文化下乡,促进乡村文化发展。
22日,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对《北京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下称草案)进行第一次审议。
草案共9章78条,分为总则、城乡融合、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保障措施、附则,旨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鼓励发展科普实践、乡村民宿等新业态
草案提出,北京市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等部门应当制定支持政策,推动乡村观光休闲旅游向特色化、专业化、规范化转型,促进乡村旅游、休闲农业与新型城镇化有机结合,发展田园观光、农耕体验、乡村康养、户外运动、科普实践、乡村民宿等新型业态,将乡村旅游培育成为重要产业。
鼓励城市人才定期服务乡村
草案提出,北京将建立健全人才培养、流动机制。支持农村新增劳动力等,通过多种方式接受职业高等教育和培训;激励人才返乡入乡,鼓励城市人才定期服务乡村、到农村创新创业。
北京将建立健全人才入乡激励机制和工作平台,推动职称评定、工资待遇等向乡村人才倾斜,引导人才合理有序流动,组织动员城市科研人员、工程师、规划师、建筑师、教师、医生、法律工作者等定期下乡服务;引导大学生、退役军人、企业家等到农村创业。
强化京韵农味的文化资源保护和市场培育
草案提出,北京将加强对乡村传统艺术、传统手工技艺、传统民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和实物的普查、收集和整理。加强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的整体保护,保持和延续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对乡村的历史建筑、革命文物、古树名木等,依法开展资源调查、名录管理、挂牌保护、标识设立、修缮维护等工作。
同时,鼓励文化产业人才、资金、项目消费下乡,促进创意、动漫、设计、音乐、美术等融入乡村文化发展,扶持乡村小微文化企业、工作室、个体创作者,培育具有区域影响力的乡村文化名片。(完) 【编辑:李岩】